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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之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九、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85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我国是一个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04页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我们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就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我多次强调,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7页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2022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21期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1-92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3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0页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1页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2页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3页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4页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5页

 

 

朗读者简介:朱昱熹(滁州市明光市融媒体中心新闻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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