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25日,对烈山区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烈山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以上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等。
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情况,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情况,人才工作方面情况,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巡察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曼哈顿国际酒店8513房间
(二)巡察联系信箱设置地点:沱河东路266号烈山区科创大厦门岗东侧,府前路9号烈山区人民政府大门西侧
(三)联系电话:18956194256
(四)电子邮箱:hbswdsxcz03@163.com
(五)通信地址:淮北市人民路208号市行政中心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000)
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3月1日